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切实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安全防线。近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对辖区内中小学开展联合督导。
本次督导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形式,重点围绕预防性侵害制度建设、教职工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制度执行、师德师风建设、校园安全管理等内容开展全面检查。
过程中,督导组认真听取学校关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汇报,就制度建设和执行中存在的堵点难点与学校管理人员深入交流,精准摸清薄弱环节,为后续补齐短板、优化工作找准方向。随后,督导组查阅各类台账资料,逐项核验教职工入职查询台账、强制报告制度学习记录、风险隐患整改记录等关键工作情况,全面掌握学校“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成效。此外,督导组还深入学生宿舍、食堂后厨、消防通道、校园周边经营场所等重点区域,紧盯容易发生风险的薄弱点位,仔细核查女生宿舍管理、消防设施配备、食品安全管理等情况,逐项排查安全管理漏洞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
督导组强调,学校作为未成年人保护主阵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作为平安校园建设重要抓手。一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强制报告、教职工入职查询两项核心制度,杜绝制度空转;二要抓实日常管理,聚焦重点岗位、重点场所常态化排查消除风险隐患,补齐校园安全管理短板;三要强化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培训,提升教师风险识别、报告处置能力。
下一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强化与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协同联动,紧盯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推动“一号检察建议”从“纸上”落到“地上”,以检察履职推动构建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格局。
拟写:付娟、喻天香
一审:孔 华
二审:谢靖禹
三审:蒋 睿
校对:刘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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