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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检察院:集中发放困境儿童司法救助金 融入综治中心拓展“救急解困”新路径
时间:2026-08-07  作者:刘蓉霞  新闻来源:原创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普安县检察院完成2026年度第一批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工作。这是该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困境儿童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的务实举措,也是该院探索将司法救助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生动实践。

主动履职,从“坐等申请”向“主动排查”转变

此次救助工作紧扣困境儿童司法救助专项活动要求,将因案致困的未成年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检察机关主动打破“依申请救助”的被动模式,前移救助关口,对近年来办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全面筛查,并联动民政、妇联等部门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深度挖掘隐性因案致困儿童线索。经严格审查与综合评估,首批对7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困境儿童及其他因案致困未成年人予以救助,确保实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上门+集中”多维发放,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针对救助对象分布不均、出行不便等实际情况,该院分类施策,一方面,由院领导带队,对家住偏远乡镇、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展“上门发放+实地回访”,实地了解其家庭生活现状及救助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另一方面,对居住地较近的当事人,首次将集中发放现场设在县综治中心,并特邀综治中心相关领导出席发放仪式。此举旨在借助综治中心统筹协调优势,将司法救助与矛盾化解、社会帮扶无缝衔接,让司法救助在基层治理“前沿阵地”接受监督、释放效能。

“一次性救助”延伸为“常态化关怀”,构建综合保护体系

司法救助金的发放不是终点。该院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理念,积极对接综治中心、民政、教育等部门,探索建立“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衔接机制。针对困境儿童的心理创伤、学业中断、监护缺失等衍生问题,协同各部门开展心理疏导、就学支持、最低生活保障等持续性帮扶,从“一次性救助”向“常态化关怀”延伸,努力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最优化。

下一步,普安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困境儿童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以综治中心为依托,健全多部门联动的救助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司法救助工作从“单一救济”向“多元治理”转型升级,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拟写:刘蓉霞
一审:代 雪
二审:王时宏
三审:罗静辉
校对:付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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