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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提醒】春假快乐,安全第一——防溺水、防性侵告家长书
时间:2026-04-03  作者:普安检察  新闻来源:原创  【字号:大 | 中 | 小】

【检察提醒】

春假快乐,安全第一

普安县人民检察院

春

假

有

约

——防溺水、防性侵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朋友:

春假期间,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增多,溺水风险与性侵风险并存。为了让孩子度过一个平安、健康的假期,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提醒您:请务必履行好监护职责,与孩子共同学习以下安全知识。

一、防溺水:严守“六不”,监护不缺席

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孩子出门前,问清去哪里、和谁去、何时回。严禁私自或结伴到江河、水库、池塘、工地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

教育孩子牢记“六不”:

一是不私自下水游泳;

二是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三是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四是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五是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六是不盲目下水施救,遇到同伴溺水,应大声呼救、拨打110,切忌手拉手施救。

有效看护:带孩子去正规泳池时,视线不离开孩子,不看手机。

二、防性侵:保护隐私部位,警惕网络“大灰狼”

打破羞耻,教孩子认识身体:告诉孩子背心、短裤覆盖的地方是隐私部位,任何人(包括熟人、长辈)都不可以随便看或摸。同样,也不许孩子看或摸别人的隐私部位。

警惕网络交友陷阱:管控孩子使用手机、平板的时间。教育孩子,网上任何人以“发红包”“送皮肤”“谈恋爱”为由,要求拍裸照、视频裸聊或发送隐私部位照片,都是坏人,必须立刻告诉父母。

关注异常信号:如果孩子突然抗拒接触某人、情绪低落、睡眠不安或暴躁易怒,请耐心询问,不要责备。记住,发生侵害,永远是坏人的错,不是孩子的错。

保留证据,及时报警:如不幸遭遇侵害,请立即拨打110,不要马上洗澡、洗衣物,保存好聊天记录等证据。

请告诉孩子:生命只有一次,身体不容侵犯。遇到危险先自保,奇怪的事情要告诉爸妈,爸妈永远保护你!

如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线索,可拨打检察服务热线12309或直接报警。


贵州山居·踏春季


编审:蒋 芸
审核:喻天香
终审:陈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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