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朋友:
春假期间,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增多,溺水风险与性侵风险并存。为了让孩子度过一个平安、健康的假期,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提醒您:请务必履行好监护职责,与孩子共同学习以下安全知识。
一、防溺水:严守“六不”,监护不缺席
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孩子出门前,问清去哪里、和谁去、何时回。严禁私自或结伴到江河、水库、池塘、工地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
教育孩子牢记“六不”:
一是不私自下水游泳;
二是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三是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四是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五是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六是不盲目下水施救,遇到同伴溺水,应大声呼救、拨打110,切忌手拉手施救。
有效看护:带孩子去正规泳池时,视线不离开孩子,不看手机。
二、防性侵:保护隐私部位,警惕网络“大灰狼”
打破羞耻,教孩子认识身体:告诉孩子背心、短裤覆盖的地方是隐私部位,任何人(包括熟人、长辈)都不可以随便看或摸。同样,也不许孩子看或摸别人的隐私部位。
警惕网络交友陷阱:管控孩子使用手机、平板的时间。教育孩子,网上任何人以“发红包”“送皮肤”“谈恋爱”为由,要求拍裸照、视频裸聊或发送隐私部位照片,都是坏人,必须立刻告诉父母。
关注异常信号:如果孩子突然抗拒接触某人、情绪低落、睡眠不安或暴躁易怒,请耐心询问,不要责备。记住,发生侵害,永远是坏人的错,不是孩子的错。
保留证据,及时报警:如不幸遭遇侵害,请立即拨打110,不要马上洗澡、洗衣物,保存好聊天记录等证据。
请告诉孩子:生命只有一次,身体不容侵犯。遇到危险先自保,奇怪的事情要告诉爸妈,爸妈永远保护你!
如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线索,可拨打检察服务热线12309或直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