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余某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在普安县思源学校公开开庭审理,普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罗静辉出庭支持公诉,该校近300余名师生观摩了庭审。
案情回顾:
2023年6月9日,被告人余某祥通过手机扫描广告二维码添加了名为“荣耀世冠”的好友,对方告知其仅需提供银行卡给对方用于转账,即可得到报酬,6月12日,余某祥携带上自己的银行卡前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明知流入自己账户的资金为犯罪所得,仍积极主动配合对方,将账户中转入的104380元分5次取现交给对方,共计获利2770元。被害人王某秀于6月12日被诈骗资金54380元,其被骗资金就流入了余某祥的银行账户中。6月16日,余某祥被抓获归案。检察机关经审理认为,其行为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普安县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依法判处被告人余某祥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庭审现场,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从犯罪构成、量刑情节、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并以该案为“缩影”,现场进行了法治教育,从如何远离犯罪和如何自我防范电信诈骗,打击网络犯罪等方面,详细剖析了涉电信网络犯罪及其关联犯罪的特点及该类违法行为在青年学生中高发的原因,教育广大学生既要学法、守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又要懂法、用法,增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闭门说教不如以案释法,此次庭审进校园活动,检察官通过以案说法、现场普法等直观方式让旁听师生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威严,为学生呈现了一堂有理有据的法律教育公开课。希望广大群众也以此案为鉴,提高警惕,切勿触碰法律底线,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