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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三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3-10-18  作者:普安检察  新闻来源:普安检察  【字号: | |

2023年第三季度,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制度。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廉洁司法,现将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三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3年第三季度,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全院干警共计填报172人次,有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8件,其中,院领导填报5件,占填报数的62.5%;部门负责人填报0件;员额检察官填报1件,占填报数的12.5%;一般干警填报3件,占填报数的37.5%。

有情况记录填报的8件中,4件涉及司法活动,3件涉及干部选拔任用,1件涉及项目安排。通过倒查、比对干警填报记录报告内容,暂未发现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况,未发现本院干警违规过问或其他违法违纪线索。

下一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常态化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举措,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司法环境。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渠道对本院及检察人员执行“三个规定”进行严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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