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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在心、责任在肩,多举措践行新时代为民服务初心使命——普安县人民检察院获被救助人点赞赠锦旗
时间:2023-09-14  作者:刘蓉霞  新闻来源:普安检察  【字号: | |

近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两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获当事人赠送“纾民困 解民忧 司法救助暖民心”锦旗。两起案件是该院首次以“分期”形式发放司法救助金的案件。

案情回顾:

申请人彭某某一家原本6人,与丈夫(被害人,因案死亡)共同育有4名未成年子女,丈夫生前是一家人生活来源的支柱,其因案死亡后,4名未成年人年纪尚小又无人照管,彭某某无法外出务工,刑事案件的发生更是雪上加霜。而涉案犯罪嫌疑人因家庭困难一直无法实现彭某某主张的民事赔偿,全家的生活重担让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彭某某只能以借钱为生。

申请人刘某两姐弟,系未成年人,父母离异,父亲生前独自抚养其二人。由于其父因案死亡,祖父母年迈且患精神疾病,不具有抚养能力,案发后只能跟随母亲匡某某一起生活。但该母系重组家庭,需照顾多名孩子,无固定经济来源,生活飘摇不定且经济能力低。案发至今,两姐弟未收到任何赔偿费用。

能动履职,变“申请救助”为“主动救助”

该院控申部门收到本院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救助线索后,能动履职,主动带案下访,秉持着“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原则,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采用“线上访问+线下走访”的工作方式,通过电话、微信及实地走访等形式调查核实被救助人的实际情况,帮助困难群众申请司法救助金。

检银联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确保涉未成年被救助人的救助金专款专用,防止救助金被截留、占用、挪用、私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院与银行签订《司法救助金发放、使用监管协议》,委托贵州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分期发放的形式发放未成年人救助金。

部门联动,扩大济困扶危力度

2023年3月,该院与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等10家单位联合出台的《普安县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为积极落实该《意见》,该院主动与被救助人所居住的村委会、县民政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多次协商沟通,对6名未成年在低保、就学、医保等方面多元化展开救助。

据悉,“检察+金融”“检察+部门”联动协作新举措,是普安县人民检察院致力于护航司法救助深层次目标的新实践,是不断涵养和力行检察机关服务人民担当的新媒介。下一阶段,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使命,主动作为,能动司法,延伸司法救助工作触角,以实实在在的救助成效为民纾困解难,用实际行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闪耀人文光辉,书写为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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