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孩子们的抚养费终于有着落了……”张大爷哽咽地说道。近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推动一起抚养费纠纷案达成和解。这场因常年积怨而起的家庭纷争,终于在法理与温情交织中得到化解。
张大爷的儿子早年因务工意外去世,儿媳丁某某此后长期在外打工,三个年幼的孩子便一直跟随爷爷奶奶共同生活。生活的重压和琐碎的日常,让爷爷奶奶与孩子的母亲丁某某之间逐渐产生了嫌隙,双方沟通越来越少,关系日益紧张,丁某某也未定期支付孩子抚养费。面对三个正在读书的孩子日益增加的开销,年迈的爷爷奶奶愈发感到力不从心。无奈之下,老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孩子的生母丁某某支付抚养费,并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收到申请后,检察机关迅速启动维权“绿色通道”。承办检察官深知,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抚养费纠纷,更关乎三个未成年孩子的健康成长,以及破碎家庭关系的弥合。“支持起诉不是目的,化解矛盾、修复亲情才是关键。” 办案检察官说道。
通过走访社区、学校,检察官详细了解了孩子们的生活学习状况以及家庭的过往矛盾细节。原来,张大爷的儿子去世后留下的赔偿款中,属于三个孩子的部分由爷爷奶奶代为保管,后用于老家建房。双方因这笔赔偿款的保管和使用问题产生分歧,加之丁某某在外打工收入有限,难以按时给付抚养费,误会与隔阂便越积越深。检察官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但若简单地一诉了之,可能会让亲人之间的隔阂更深。为了给孩子们创造一个虽有缺憾但不缺爱的成长环境,检察机关决定将“支持起诉”与“诉前调解”深度结合,在依法支持老人诉讼请求的同时,联合县人民法院、综治中心、乡镇人民政府多次上门组织调解,全力促成双方当事人放下成见、解开心结。
调解初期,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母亲丁某某诉说着独身在外打工的不易,指责爷爷奶奶不让她与孩子联系;爷爷奶奶则哭诉带大三个孩子的艰辛,认为孩子母亲未尽到抚养孩子的责任。面对僵局,调解组采取“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策略,兼顾情理法。一方面,向丁某某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明确指出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得因任何原因放弃或推诿;另一方面,从亲情伦理出发,劝导老人放下过往成见,帮助孩子与母亲修复关系。毕竟血浓于水,母亲的关爱对孩子的身心健康至关重要。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丁某某承诺自2027年1月起,每月向三个孩子支付共计1500元的抚养费,直至孩子们年满十八周岁,并承诺定期探望孩子,弥补缺失的母爱。爷爷奶奶也表示愿意配合探望,协助修复母子关系。至此,这场因抚养费引发的家庭风波,在检察机关及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小案”里连着大民生。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为弱势群体“撑腰”,将检察温暖融入办案全过程的生动实践。通过“支持起诉+调解”的模式,检察机关不仅帮助孩子争取到了抚养费,更在法律框架内修复了濒临破裂的亲情关系,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