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非常后悔,当时以为把手机留在家里面就不会被发现,以后不会再犯了。”社区矫正对象姜某某悔恨地说道。近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前往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并结合其中发现的问题,同步推进针对性普法教育,切实筑牢社区矫正法治防线。

此次检察监督,检察人员通过查阅社区矫正档案、核对人员实时位置、询问日常监管细节等方式,重点排查矫正对象是否存在不假外出、脱管漏管等情况。经核查,发现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情况。该行为不仅违反监管规定,也反映出部分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要求、违反法律后果的认知存在盲区和侥幸心理。对此,普安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反应,依法对该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调查核实,明确其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行为的性质和法律后果。同时,以该事件为核心案例,联合本院法警为该司法所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普法。一是围绕“违规外出”这一具体行为,拆解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说明不同违规情形对应的法律后果,让矫正对象清楚“不能做什么”“做错了会怎样”。二是结合日常报到、教育学习、请销假等高频管理场景,用通俗语言讲解流程要求,解决矫正对象“怎么做”的困惑。三是现场解答矫正对象关于自身权利义务的疑问,通过互动沟通强化普法记忆,引导其从“被动遵守”转向“主动守法”。

此次工作将检察监督与精准普法深度融合,既通过监督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更以现成案例为纽带让普法教育直抵人心,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下一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大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力度,以精准监督、有效普法助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筑牢平安法治防线。
拟 写:喻天香
一 审:吴 跃
二 审:王时宏
三 审:罗静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