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夫妻同心,其利断金”,但有这么一对夫妻,虽然“同心”却心术不正,因一时贪念,不惜铤而走险盗窃变卖高速公路工地上的废旧金属,最终走上犯罪之路。近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对向某泽、肖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提起公诉。
案件回顾
2022年至2023年11月期间,向某泽、肖某夫妻俩见正在修建从自家门口经过的纳晴高速公路的工地上堆放着一批钢管、废铁、电缆线、镀锌管等无人看守,遂心生贪念,二人于凌晨多次驾车进工地实施偷盗,并将盗窃物品运到废品回收站销赃。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早已露出马脚。2023年12月,普安县公安局高棉派出所接到纳晴高速T20合同段报警称发现工地上电缆线被盗,经查系向某泽、肖某盗窃,此案案发;二人还盗窃纳晴高速公路工地的废铁、镀锌管、扣件等物。经鉴定,该夫妻二人多次盗窃的废旧金属价值三万六千余元。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向某泽、肖某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获取财富,没有不劳而获的捷径,任何想要获取不义之财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废品回收经营者也应严格合法经营,做好收购登记,切勿超范围违规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对来历不明、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废品坚决不收购,发现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