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下午,由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五起危险驾驶案在普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五起案件从开庭到宣判仅用时一小时,在保障被告人合法权利的同时,实现了刑事简案快审快结,既降低了司法成本,又提高了办案质效。
五起危险驾驶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五名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规范高效,用时短、流程快、效果好,有效节约了司法审判资源,提升了刑事审判速度,对5名被告人依法当庭宣判,分别判处拘役、符合缓刑使用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并处相应罚金。
自普安县“轻罪治理中心”成立以来,不断加快刑事案件的诉前分流、集中移送、快速审查,进一步优化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实现醉驾案件高质效办理更“快”一步。下一步,普安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法院联动协作,推动轻罪案件再提速、再提效,通过惩治和预防相结合、治罪与治理并重,积极打造“轻罪治理普检”版本。
检察官也在此提醒:“醉(罪)在酒中,毁(悔)在杯中”,拒绝酒驾是每位公民应有的社会道德和底线,每个公民都应做拒绝酒驾的劝阻者、宣传者。广大驾乘人员要杜绝侥幸心理、共同抵制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不做违法“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