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手机一条线“轻松赚钱”“日结佣金”?殊不知早已沦为诈骗“工具人”。近日,由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涉嫌诈骗罪的案件在普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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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23年9月,被告人刘某在获悉帮助搭建“手机口”的方式可以非法获利后,便使用本人手机及他人手机,采用“手机口”的方式帮助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诈骗分子通过刘某手机卡、手机所搭建的通讯传输通道,冒充淘宝天猫客服,称潜在受害人为他们的会员,已向潜在受害人邮寄抱枕和地垫,以添加微信截图好评可以免费领空气炸锅、电饭煲为由,引导潜在受害人添加诈骗分子提供的微信进而实施诈骗,致使被害人陈某某被诈骗人民币10380元,刘某从中获利人民币266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仍为诈骗分子提供手机卡、手机搭建通讯传输通道等帮助,应以共同犯罪论处,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刘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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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近年来,随着反诈宣传深入人心,全民反诈意识显著提高,接到“00”或“+”的境外电话时,一般人都知道可能是诈骗电话,警惕性较高。犯罪分子为了提高电话“接通率”,降低群众对陌生来电的警惕,通过“手机口”转化来电号码,让境外来电摇身一变成本地号码。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切勿为了蝇头小利,成为“手机口”诈骗陷阱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