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至9月,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3人,同比减少19.4%;不捕102人,同比下降41.4%,不捕率为43.4%,同比减少7.92%。共决定起诉296人,同比上升1%。决定不起诉 124人,同比减少5.3%;不起诉率为29.5%,同比减少1.39%。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2022年1至9月,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372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6.31%。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1至9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28件,同比上升460%;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27件,占监督数的96.4%。
2.纠正漏捕、漏诉。2022年1至9月,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漏诉15人 ,同比上升114.3%。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9月,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 20件,同比增加25%,已纠正19件,同比增加35.7%。
2022年1至9月,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件。
2022年1至9月,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7件,受理检察建议(行政)案件52件,采纳率100%。
2022年1至9月,开展诉前程序9件,同比减少66.7%。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同比减少33.3%,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件,判决支持1件。提出社会治理性检察建议1件。
2022年1至9月,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6件,同比上升300%,办理收监执行审查案件4件,同比持平,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3件,同期未办理此类案件,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2件,同比持平。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7件,采纳率为100%。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2年1至9月,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人,同比下降37.8%;不捕12人,同比减少66.7%。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0人,同比减少28.6%。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至9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6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减少25%。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3人,同比减少57.1%。
2022年1至9月,办理阻碍诉讼权利类案件5件,同比持平;办结刑事申诉案件3件,刑事申诉息诉率为100%;办结司法救助案件7件11人,发放救助金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