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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主要业务数据
时间:2022-07-15  作者:王彩云  新闻来源:原创  【字号: | |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上半年,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7人,同比减少9.4%;不捕62人,同比下降42.1%,不捕率为41.6%,同比减少11.1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 192人,同比上升12.3%。决定不起诉 87人,同比上升17.6%;不起诉率为30%,同比持平。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2年上半年,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48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5.5%。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1.立案监督。2022年上半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13件,同比上升333% ;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1件,占监督数的84.6%。2.纠正漏捕、漏诉。2022年上半年,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漏诉7人 ,同比上升50%。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上半年,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 8 件,同比减少27.3%,已纠正6件,同比减少40%

  二、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上半年,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19件,同比减少38.7%,办理11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同比上升83.3%。

  三、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上半年,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件,同比上升400%,受理检察建议(行政)案件36件,同比上升300%。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上半年,开展诉前程序24件,同比上升140%。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同比减少33.3%,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件,判决支持1件。提出社会治理性检察建议1件。

  五、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2022年上半年,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8件,同比上升700%,办理收监执行审查案件4件,同比持平,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2件,同期未办理此类案件,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2件,同比持平。向有关单位提出4份刑事执行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

  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上半年,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同比下降66.7%;不捕5人,同比减少50%。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5人,同比减少28.6%。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上半年,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1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上升83.3%。

  七、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2022年上半年,办理阻碍诉讼权利类案件1件,同比下降80%;办结刑事申诉案件3件,刑事申诉息诉率为100%;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件,同比上升600%。

    

  

  拟  写:王彩云 

  审  核:陈江  王时宏

  校  对:蒋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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