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公开
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机构设置
人员信息
院情简介
互动平台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报告
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三季度主要业务数据
时间:2021-10-19  作者:王彩云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63件129人,同比分别增加61.54%、增加63.29%;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36件64人,同比分别增加28.57%、增加23.08%,不批捕和决定不捕63人,同比增加186.36%。2.共受理审查起诉41件82人,同比分别减少8.89%、减少24.77%;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41件94人,同比分别增加32.26%、增加18.99%,共决定不起诉8件39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增加166.67%、增加500%。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5件5人,同比分别减少16.67%、减少44.44%;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4件4人,同比分别减少20%、减少50%,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人,同比持平。2.共受理审查起诉34件35人,同比分别减少35.85%、减少44.44%;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5件17人,同比分别减少60%、减少60.94%,共决定不起诉17件18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减少26.09%、减少21.74%。  

  三、经济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3件4人,同比分别减少50%、减少76.47%;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件1人,同比分别减少80%、减少92.86%,不批捕和决定不捕3人,同比减少25%。2.共受理审查起诉3件6人,同比分别减少57.14%、减少80%;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3件3人,同比分别减少25%、减少50%。

  四、刑事执行检察

  监外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件。

  五、民事检察

  受理上级院交办的1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

  六、行政检察

  发出督促依法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定职责的检察建议1件。

  七、公益诉讼检察

  1.诉前程序办理情况。行政诉前程序26件,同比增加13%,民事诉前程序4件,同比下降60%。2.起诉情况。提起公益诉讼4件,同比增加300%。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

  八、未成年人检察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不批捕和决定不捕4件12人,决定不起诉1件4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共批准逮捕3件9人,决定起诉6件8人。 

  九、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2件,同比减少75%。2.提起国家司法救助7件。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检察院

电话:0859-7232016邮编:5615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