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公开
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机构设置
人员信息
院情简介
互动平台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报告
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季度主要业务数据
时间:2021-05-21  作者:王彩云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39103人,同比分别增加85.71%、增加106%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2146人,同比分别增加23.53%增加27.78%不批捕和决定不捕56人,同比增加460%2.共受理审查起诉3682人,同比分别增加44%、减少20.39%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336人,同比分别持平、减少40.98%共决定不起诉715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增加40%增加50%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710人,同比分别600%、增加233.33%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34人,同比分别增加200%、增加100%不批捕和决定不捕3人,同比增加200%2.共受理审查起诉3141人,同比分别减少29.55%、减少10.87%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023人,同比分别减少25.93%、减少14.81%共决定不起诉71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减少46.15%、减少15.38%

三、职务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11。上期末未办结11,决定起诉2人,同比增加100%

四、经济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11人,同比分别减少75%、减少83.33%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人,同比减少75%2.共受理审查起诉24人,同比分别增加100%、增加300%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7人,同比分别减少60%、减少30%共决定不起诉5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增加150%

五、刑事执行检察

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件。

六、民事检察

参与并主办由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受理的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调解书申请监督案件2件,案件正在办理中。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

七、行政检察

办理监督行政机关的非诉执行监督案件7件,提出检察建议7件。

八、公益诉讼检察

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件,立案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

九、未成年人检察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6决定不起诉23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共批准逮捕614人。

十、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2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检察院

电话:0859-7232016邮编:5615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