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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3-19  作者:蒋芸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打赢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两大攻坚战”为统领,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同发展,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来,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履职尽责,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有担当

紧紧围绕全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策部署,积极谋划,主动作为,为全县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贡献检察力量,彰显检察为民担当。

检察办案护航脱贫攻坚。向扶贫款物伸手必严惩,对危害农村产业革命、基础设施、侵吞盗取挪用诈骗扶贫资金物资等犯罪,坚决打击不手软,批准逮捕37人,提起公诉46人。依法办理李某涛伤害驻村民警案、周某文等3人盗窃案等一系列阻碍打赢脱贫攻坚决战的刑事案件,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坚持宽严相济、教育为主、打击为辅的刑事政策,妥善处理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犯罪嫌疑人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6人、不起诉7人。紧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0件,为74名农民工追回70万余元“辛苦钱”。

司法救助强化帮困措施。围绕脱贫攻坚大局谋划部署司法救助工作,与县扶贫办建立快速发现符合司法救助对象工作机制,为10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其中4人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司法救助金25万元。司法救助圆了贫困学子大学梦、解了困难家庭燃眉急,有效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疫情拉远了距离,阻不断真情,通过线上线下远程协助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为我县江西坡镇刑事案件受害人王某一家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

法治扶贫筑牢致富根基。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针对早婚早育、遗弃家庭成员、不送子女入学等问题进村入户开展法治宣讲活动,着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全院12名驻村干警在脱贫攻坚第一线倾情用力,19名结对帮扶干警用真心走访帮扶,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协助楼下社区发展贡米、精品水果种植和生猪、长毛兔养殖等特色产业,为帮扶点如期脱贫提供有力保障。 帮扶的142户478人全部稳定脱贫,过上了幸福生活。

二、立足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护民生

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办好检察实事,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实际行动守护民生民利。

依法战疫助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办案、防疫两不误,深入贯彻“两高两部”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要求,办理涉疫案件3件11人,批准逮捕3人,提起公诉8人。向市场监管、林业等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行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防治防护产品以及非法销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县内2家高价倒卖不合格口罩的药店,依法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严肃查处,共处罚28.50万元,形成强有力震慑作用。办理余某、侯某海等8人非法收购、捕猎濒危野生动物案,查获国家保护动物113只。

服务“六稳”“六保”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严厉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为金融安全护航。严厉打击信用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领域犯罪,办理相关案件8件20人,尽力挽回群众损失,切实守护群众“钱袋子”。认真贯彻落实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要求,依法保障企业权益,办理危害企业发展刑事案件2件3人。审慎办理企业家涉嫌犯罪案件,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家依法不起诉4人。依法高效办理我县才华手袋公司负责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帮助企业堵漏建制,让企业轻装上阵快速发展,实现“办理一个案件、保护一个企业、护航一方发展”的目标,该案成功入选贵州省检察机关服务“六稳”“六保”优秀典型案例。将办案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起来,落实一对一帮扶,制定“一企一套餐”实施方案,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在疫情吃紧时期,为部分煤矿企业联系购买口罩等防疫物资,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以扶贫企业为主要对象,组织召开“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2次,倾听企业家心声,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聚焦社会关切扛起捍卫公共利益使命。牢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为“美丽普安”添彩。对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从严惩处,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坚持“办案+修复”的工作方法,督促8起非法捕捞案件被告人开展增殖放流,投放鱼苗24000余条。积极参与最高检领办的万峰湖专案,督促楼下政府对长期排放超标废水、露天堆放煤矸石造成环境污染的停产煤矿进行排查整治,为改善万峰湖流域水质和生态环境作出积极贡献。深入开展“碧水润家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依法向环保、水务等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8件,督促履行监管职责,共守绿水青山。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向市场监管、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4件,加强督促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维护“平安法治”。注重在案件办理中化解矛盾纠纷,以刑事和解方式办理发生在亲属、邻里、同事间的轻微刑事案件19件31人。检察长带队办理县人大转交的青山镇丁某英信访案,通过联合青山派出所等单位开展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和矛盾调解,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良好办案效果。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法治宣传活动13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2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0余件,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扎实开展“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政法信访大走访活动,全院干警深入基层收集问题线索、排查矛盾纠纷、征求意见建议等,走访群众1052户、企业18家,收集问题、线索、建议等44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件,解决群众困难、问题13件。

三、履行司法办案职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利长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依法惩治犯罪,把维护社会秩序安全稳定作为利长远的大计来抓。

宽严相济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坚决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0件311人,批准逮捕107件19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48件553人,提起公诉284件468人。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提起公诉184人;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32人,提起公诉31人;突出惩治盗窃、侵占、诈骗等侵犯群众财产权的犯罪,批准逮捕49人,提起公诉61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486名主动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促进“浪子”回头。严肃惩治腐败问题,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监检办案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政治要求和法定责任,受理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提起公诉7件8人。依法办理陈某政贪污受贿案、郑某鹏贪污案等案件,追赃挽损489.61万元,坚决扫除党政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高效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六清”行动任务,坚持扫黑、除恶、治乱、打伞并举,落实“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办案理念,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办理曹某贵等1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毕某等6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恶势力案、李某林徇私枉法案等一批案件,促进深挖根治。办理的郭某兴等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实现惩治犯罪与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并举,该案成功入选贵州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优秀典型案例。

倾心注力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持续推进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细落实,严厉惩治性侵、校园欺凌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2人,提起公诉18人。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用法治温度温暖涉罪未成年人,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5人,不起诉12人。建成全州首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与公安、教育、卫健等部门联合印发《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运行办法》,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共识。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充分运用新时代网络媒体宣传未成年人检察,拍摄未成年人犯罪题材微电影《“未”你守护》,以真实的故事唤醒无畏的青春,得到群众广泛“点赞”。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开展检察长带头“送法进校园”与14周岁未成年人共度“法律生日”等活动11次,播放法治宣传短视频、邀请少年儿童心理健康讲师开展专题讲座10次,用真心真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聚焦检察精准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更自觉

立足检察监督职能职责,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不断推进检察监督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不断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推进检察监督案件化,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的理念融入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纠正漏捕、漏诉24人。秉持客观公正,主动适应和跟进刑事检察理念和政策,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撤案5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件(次)。对232名被告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87.55%,得到审判机关采纳224人,采纳率96.55%。检察官依法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既做犯罪追诉者又做无辜保护者,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件;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轻微无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04人,不起诉139人,不捕率35.37%,不诉率23.24%;对侦查、审判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9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自行补充侦查80次,要求侦查机关补充侦查62次,根据案件事实证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持续深化民事诉讼监督。依法保障民事裁判公平公正,强化对审判机关生效民事裁判监督,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办理审判违法情形监督案件69件。对违法送达、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应立案而不立案等违法或不当行为,发出书面纠正检察建议118件,得到审判机关采纳116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开展民事案件执行案款清理行动,切实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办理陈某琴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依法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对超期未执行案款案物予以执结,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

有力推进行政检察监督。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合法行政行为,把化解矛盾摆在案件办理第一位,依法妥善化解涉及行政执法领域矛盾纠纷案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8件,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5次。针对行政处罚争议案件组织公开听证3次,化解4起行政申诉信访积案。对余某会与李某琴土地纠纷长达9年信访积案进行监督办理,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着力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强化监管执法监督,办理收监执行审查案件3件。充分发挥派驻检察作用,对监管场所管理、社区矫正等工作中存在的不当行为,做到发现及时、监督有力,发出检察建议2件。针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违规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督促整改,有力提升司法公正水平。开展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管情况专项检察,针对27名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存在脱管、漏管的情况,依法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有力维护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深化纠正财产刑执行监督,对审判机关在财产刑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五、深化司法改革创新,全力提升检察公信力固根本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深入贯彻落实司法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在自我监督中规范运行,在人民监督下守初心、担使命,将提升检察公信力作为强基固本的重中之重。

深化司法责任落实,提升办案质效。落实司法责任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693件,占检察官平均办案总量的74.59%。以“比”促“改”,深入开展“三书比对”活动4次,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使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对案件办理效率进行评估,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2020年“案-件比”为1.55 ,同比下降0.39,办案环节大大减少,案件办理效率得到根本性提升,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完善执法系统的办案留痕和节点监控机制,开展流程监控7次,确保案件办理规范性。充分发挥检委会职能作用,召开检委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9件。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信访65件,检察长带头接访30次,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优化“智慧检务”,提高检察现代化水平。坚持向科技要检力、向信息要战斗力,充分应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升检察官办案效率,提高定罪量刑精准度。强化案件预警,对到期案件预警195次,有效预防案件超期和违反程序现象发生。接待律师并提供阅卷服务97次,主动听取律师意见建议473次,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与律师事务所联合建立值班律师制度,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96人(次),建议审判机关为25名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指派辩护律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阳光检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全面梳理人大代表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34条,全力抓好整改落实。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19次。以公开促公正,案件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73条、法律文书362份,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官方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检察工作动态132条,“普安检察”官方微信、微博多次进入全省检察机关微信、微博影响力月排行榜前十名,有力传播检察“好声音”。

六、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检察履职能力促发展

践行检察队伍“四化”建设初心使命,提高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促进检察事业不断向好发展。

坚持政治建检,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始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注重提高检察干警政治素养,全年共组织集中理论学习32次,“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以特色检察文化为载体,保持创先争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采取“一三五七”工作法,积极推进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基层建设年”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开展讲述检察官驻村扶贫故事宣传活动,发布系列扶贫故事6期,分享扶贫好经验、好做法,传递正能量。

深学笃行,着力强化专业素能。注重提高检察干警专业素能,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开展《民法典》夜校培训52期,派出干警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外出学习等33 人(次),不断提升干警能力素质。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调研报告等27篇(次),撰写的调研文章《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两业”发展浅析》《普安县检察院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调研报告》,荣获2020年全州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二等奖。

全面从严治检,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格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最高检“逢问必录”重要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事项20件,防止产生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召开党组会18次,专题研究“三重一大”事项96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及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重要事项12次。常态化开展“会前一刻钟”警示教育,组织干警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31次,让警示教育入脑入心。严格开展检务督察,针对违反工作纪律、办案纪律的情况,实名通报48次,对相关人员区分情况进行问责处理,有力督促干警恪守纪律作风底线。

各位代表,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之年,也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改革和创新并重,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县委、政府全局规划当中,完成了司法体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高质量开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专项工作,充分运用“大数据”引导办案,严厉打击各类犯罪,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力保障发展大局稳定。这一年,我们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检察干警干事创业激情迸发,各项检察业务考核跻身全州第二梯队,院机关6个集体、11名个人获县级以上表彰,其中院机关被评为2018-2020年度全省精神文明单位,院党总支被评为“全州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院脱贫攻坚专项办、扫黑除恶专项办分别荣立全省检察机关集体三等功,2名干警分别荣立个人二等功和三等功,1名干警家庭获贵州省2020年度“最美脱贫攻坚家庭”荣誉称号。

县人民检察院的点滴进步,根本在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帮助。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面对人民群众对社会发展内涵的新期待,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难题。一是检察理念更新不够及时,与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期盼、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二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够充分协调,行政检察、民事检察还存在明显短板。三是检察官专业素养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还需进一步提高,办理金融犯罪、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案件能力还有待提升。四是抓基层基础建设不够有力,一些部署要求落实不够精细化。持之以恒解新题、破难题是我们担当尽责的有力体现,面对问题和挑战,我们将迎难而上,力求取得更好发展。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条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县委、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全面依法履职担当,努力为普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围绕“目标”强化服务保障。紧紧围绕“十四五”发展目标,更加注重系统观念,以人民期待为导向抓好检察工作,配合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深入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提升依法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相关案件的能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推进“四大检察”充分协调发展。以开展“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为统领,聚焦人民群众新期望新要求,坚持重点突出、统筹推进的工作方法,把改革创新作为根本动力,加强检察技术人才培养,深化运用智能化辅助办案系统,积极借助外脑,补齐行政、民事检察短板,实现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轮”共同发力,实现检察工作高效发展。

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强基固本,重点规划部署基层基础建设相关工作,持续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三年行动,打造“检察亮点”,树立“检察品牌”。抓实班子建设,充分发挥“火车头”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各项工作精细化落实,努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通过检察办案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四是锻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抓实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主题教育,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决心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持续强化岗位练兵,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建设学习型检察院,培养放心型检察官,锻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敏捷的执行能力,把部署变为行动、把蓝图变为成果,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启检察事业新征程,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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