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国 刚
(2018年1月17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一、积极推进平安普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推进平安普安建设,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安全和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惩治犯罪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99人,同比上升18.4%;提起公诉236人,同比下降1.67%。对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8件8人,对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提起公诉35件53人。对张某等人运输毒品案等重大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22件(次)。
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8人、不起诉8人,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会同教育部门开展“法治进校园”11场,培训法治宣讲员112名。开展社区矫正脱管、漏管、虚管专项检察活动,提出纠正建议14人(次)。依法开展刑事和解20件(次),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宪法日”等法制宣传5场,对4名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予以司法救助。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精神,弘扬社会“正能量”,举行“扶贫日”等公益募捐活动,干部职工自发捐款11572.5元帮助困难群众。
二、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决拥护、积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转隶期间各项工作衔接,同时,继续保持惩防职务犯罪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以反腐败实际成效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切实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针对办案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检察建议8件。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和专题报告工作,深入分析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完成预防调查报告12篇,提出防治对策建议8件(次)。利用警示教育基地、警示教育讲座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28场,受教育干部群众1400余人。
三、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切实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立案、刑事诉讼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2件,纠正漏捕、追加起诉18人,监督纠正违法取证、违法适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32件(次)。在青山镇派出所设立全州首家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实现监督重心下移。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相关机关纠正2人(次),收监执行2人。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认真核查人民法院判处的涉及财产刑案件。持续监督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捕后无羁押必要的19人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件,对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怠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出检察建议47件。
四、坚持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政治定位,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聚焦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坚持司法办案与服务发展有机结合,着力保障民生,为普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着力服务脱贫攻坚。立足最高检、省检院挂牌督办江西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等重点项目,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席制度,成立派驻检察室,开展专项预防警示教育,强化对扶贫项目建设全程动态监督。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召开“两长”座谈会2次。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健康的经济秩序,开展送法进企业3次。聚焦农村医疗、危房改造、扶贫开发、移民搬迁、棚户区改造等重点民生领域,查办民生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占全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0%,形成打击民生资金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和震慑效应。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加强与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衔接,深入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刑事案件线索1件,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4件5人。对青山镇保某某、瓦某2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牛肉一案进行立案监督,一审法院对二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有力地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五、着力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坚持深入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蹄疾步稳推进科技运用,努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办案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业绩考评、错案责任追究,重点围绕不捕不诉案件开展“一案一评查”,开展案件评查5次,评查案件227件,评查结果全部计入司法业绩档案。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适用简易程序103件。加强起诉前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审查把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对证据不足的5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人民法院判决提起抗诉2件,均得到上级检察机关支持。
深入推进大数据应用。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大数据应用推进年”专项工作,加强大数据的建设和普及应用,助推检察事业发展。以法检互联系统为平台,实现与法院的快速联系,发送案件152件(次),接收案件182件(次)。司法办案辅助系统上线运行,为办理案件提供决策参考。加强办案流程监控,对于司法不规范行为,每月在流程监控通报中予以通报。完成电子卷宗系统建设及律师阅卷系统建设,为办案人员和律师提供了极大便利,接待律师67人(次),网上预约辩护代理42次。积极推进大数据应用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在查办两件特别疑难的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通过借助“大数据”手段迅速找到关键证人,成功突破案件。
六、从严从实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强化思想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十九大精神,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院党员干部,组织中心组学习12次,培训33次,党组成员、优秀党员为全院干警上党课13次。
坚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制定《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党员积分制考核办法(试行)》和《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强化对履行党员义务、落实“三会一课”情况的考核管理。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到威舍红军村、则戎冷洞村、楼下红军铁索桥等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党日活动。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开展机关“纪律作风整顿月”、“作风大整治大排查”、巡视“回头看”专项整改工作等整治活动,积极配合州检察院党组对本院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进行巡察,深入开展“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专项整治行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强化执纪问责,实名通报各类问题9个,约谈42人(次),强化干警遵章守纪的意识,纪律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七、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坚决落实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促进司法行为更加规范,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开展人大代表“个性化”联络工作,真心实意听取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整改,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答复7件(次)。向人大代表赠阅《检察日报》、《人民检察》及《方圆》等刊物,帮助代表更加了解检察工作,全面接受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协办政协委员提出的加强未成年人工作提案2件(次)。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扎实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介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食品药品监督等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对人民群众和舆情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认真核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强化“两微一端”运维,向社会公众发布检察工作动态280余条,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推进“阳光检务”,全年共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程序性信息352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0条,公开法律文书209份,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真诚接受监督,报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件(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共有7个集体、8名干警分别获得省、州、县级表彰,被授予贵州省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先进集体、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等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和社会各界民主监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还不够到位,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滞后、不善监督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求,服务大局、办理新型违法犯罪案件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顺应改革要求推进工作做得不够主动,对大数据应用的学习和普及力度不够。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司法不规范行为偶有发生,检察干警违纪违法的风险隐患还没有彻底清除。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检察工作意义重大。2018年县检察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普安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围绕我县“一路一带、建养一体、打通经络、双擎驱动、众志成城、实现赶超”发展方略和“1+4+3”发展体系,准确把握检察机关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平安普安、法治普安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深化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工作,切实在丰富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做好成果转化上下功夫。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两学一做”教育成果。进一步坚定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改革任务,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对三类人员实行科学化的分类管理措施,进一步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强化公益诉讼工作,着重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环境等领域案件,努力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持续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成立职务犯罪审查起诉办案团队,确保改革期间反腐败工作有序衔接,发挥好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
三是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紧紧抓住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这个根本,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大局。主动研判刑事犯罪新趋势,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社会治安、人民安全的刑事犯罪,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牢牢把握法律监督机关的使命定位,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刑罚执行的同步监督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日益增长的需要。
四是始终不渝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定力抓实纪律作风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检察环节,继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按照“五个过硬”要求,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坚持以专业化法治化为方向,着力提高新形势下的履职能力。抓住机遇加快信息化步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大数据应用能力,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大宣传力度,构建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门户网站“四位一体”的新媒体宣传矩阵,推进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更加主动接受监督,坚持把深化检务公开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努力提高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政协转交办事项的质量,深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络机制。
各位代表,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和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法治普安、平安普安、秩序普安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