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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得到县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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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安县人民检察院自2016年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以来,积极主动摸排线索,深入走访行政执法部门,以召开联席会、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方式,推进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明显成效,该项工作走在全州前列,现已立案4件5人,其中3件3人普安县人民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件2人我院已批准逮捕。现该项工作得到了县领导的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 

  县委副书记、县长毛仕诚批示:“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希望县检察院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联合公安、市监等部门坚持露头就打,震慑犯罪,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胜琦批示:“食品药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普安县检察院结合自身职能,主动介入,加大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并取得一定成绩,可喜可贺!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一方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让群众放心。” 

  县政协主席孙有林批示:“普安县人民检察院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为己任,认真履职,精准发力,为保障老百姓的食品安全作出了贡献。” 

  普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国刚表示:县主要领导对我院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的肯定,必将激励我院干警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监督职责,确保该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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