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根据普安县语委办的安排,普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制作了宣传栏,在室内外张贴了普通话提示语,要求全院干警说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应用,并要求干警积极自学普通话。于10月14日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了普通话集中培训,并于11月1日分两批次到县职校(普安县普通话测试点)进行了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进一步规范了普通话学习和使用。
为助推普安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顺利通过州、省督导评估验收,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执行《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公务员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的通知》文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县语委办的全面指导下,积极推广普通话在全院范围内的使用。
通过普通话培训及测试,提升了干警的普通话水平,进一步规范了单位的文字工作,营造了全院良好的语言环境,对提高办公效率、有效促进对外交流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为更好发挥检察职能、规范文明交流提供了重要保障,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城市作出了应有的贡献。